前海红筹解读:深圳网贷备案细则“横空”出世

发布时间:2017-07-06 16: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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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7月3日晚,深圳市金融办公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这是继厦门市、广东省、上海市之后又一重拳出击的P2P网贷监管办法。

因深圳地域较为特殊,是各大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发源地和分支点,可谓“重镇”。数据也是大到惊人,根据网贷之家等第三方平台的不完全统计,深圳约有300多家网贷平台、贷款余额高达1500亿,占全国市场的15%。故此次的《意见稿》出台,必定对深圳本土及在深圳设有分支的机构的网贷平台有着影响深远的意义。

继上海后,属地化成标配

相对各地的P2P网贷监管办法,深圳这次出台的《意见稿》中,“属地化”管理成为最大亮点。标配三个属地化,分别是设备和系统数据属地化、银行存管的属地化、还有注册地与经营地属地化。

根据前期的摸底调查显示,发现有许多的机构存在平台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更有44%已经签订银行存管协议,但是存管银行却在深圳没有分行等情况。而被各大平台追捧的19家具备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却有11家在深圳地区没有设立分行。

对于属地化的大力整改,将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就目前下发的所有地方性政策来说,深圳此次的规定是最为严苛。该标准一经出台,目前已经有许多平台在研究战略性的调整。 

从业人员的门槛准入机制得到提升

根据《意见稿》第九条的第七项,要求每家网贷机构“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 。

官方消息指出,从前期排查情况来看,深圳网贷机构资质普遍存在缺陷,治理能力普遍不足。企业架构混乱、股东背景复杂、高管存在缺乏从业经验及存在不良记录等问题,对于行业发展来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为治理鱼龙混杂的网贷市场,必须从根源抓起。同时《意见稿》第十条还提出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准担任网贷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前海红筹积极应对P2P备案意见稿

针对本次《意见稿》前海红筹的副总裁朱琳女士表示,深圳作为网贷行业大规模的发源地,市场早就应该得到一个有效、有利的监管,此次深圳的地方性网贷监管意见稿的出台,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近几年的发展中,市场良莠不齐,有平台隐瞒各种弊端运营,投资者纷纷踩雷、投资资金不安全、去向不明确等已经给整个行业的招牌抹黑,但是P2P是应运国家的普惠金融而生,它应该有一个更良性更活跃的发展。此次出台对于整改方来说一定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但是只有肃清、规整,才能迎来更美好的未来。

她同时表示,对于监管中提及的各种要求和标配,前海红筹皆符合规则,注册地与经营地都扎根于深圳,并与符合条件、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了存管合作协议,高管人员从业经验丰富、背景优秀。希望意见稿的出台,能够帮助深圳跃升至一个高度,成为下一个世界金融的中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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